2021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ABC类认定标准

2021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ABC类认定标准

  一、“孔雀计划”项目概述

  “孔雀计划”是深圳经济特区于2010年10月推出的引进高技术人才的项目。纳入“孔雀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160万至300万元的奖励补贴,并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待遇政策。对于引进的世界团队给予8000万元的专项资助,并在创业启动、项目研发、政策配套、成果转化等方面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一、A类人才(补贴标准300万)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2.获得以下奖项者:中国国家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3.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

  4.近5年,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人才和团队带头人,以及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

  5.获中国“友谊奖”的专家。

  6.近10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执行官、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3人)。

  7.近5年,担任过国际机构(见说明2)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8.近5年,担任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9.担任过国际学术组织(见说明4)或副。

  10.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1.担任过境外世界大学(见说明5)校长、副校长。

  12.担任过世界乐团(见说明6)指挥、艺术总监、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演奏员。

  13.担任过国际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副。

  14.近5年,获得过国际建筑奖(见说明8),文学奖(见说明9),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10),音乐奖(见说明11),广告奖(见说明12)中别个人奖项及国际A类艺术比赛(见说明7)大奖。

  15.近5年,获得过国际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leader)。

  16.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的主教练员。

  17.近5年,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该技术被主流标准组织接纳为标准,或列为863等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或该发明人在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二、B类人才(补贴标准200万)

  1.近5年,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2.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作者(含与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通讯作者。

  3.近5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人才入选者。

  4.近5年,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带头人。

  5.近5年,获得广东省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的南粤突出贡献奖团队带头人或个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6.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带头人。

  7.近5年,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短期项目、项目入选者。

  8.近5年,担任过国际投资机构(见说明13)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9.近5年,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0.担任过国际学术组织(见说明4)高级成员(fellow)。

  11.担任过境外世界大学(见说明5)教授、副教授。

  12.近5年,中国科学院“”国外杰出人才或“率先行动”专家入选者。

  13.近5年,国家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专家(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4.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丹麦、挪威、奥地利、西班牙、新西兰取得专科医师资格的人员;或在上述国家获执业医师资格,并有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或三甲专科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15.在境外世界大学(见说明5)获得博士学位,近5年被评选为深圳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16.近5年,担任过世界乐团(见说明6)声部副演奏员。

  17.担任过亚洲乐团(见说明14)指挥、艺术总监、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演奏员。

  18.担任过国际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评委。

  19.近5年,获得过国际A类艺术比赛一等奖或国际B类艺术比赛大奖(见说明7)。

  20.近5年,累计获得5项以上国际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

  21.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第二、三名运动员,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22.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23.近5年,获评国家专利奖的主要发明人,且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4.近5年,带领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且仍在岗的企业质量官。

  25.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投资机构(见说明15)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且被清科集团、投中集团评选为创业投资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三、C类人才(补贴标准160万)

  1.担任过境外世界大学(见说明5)助理教授。

  2.近5年,入选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核心成员(限名)。

  3.近5年,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限名)。

  4.近5年,获得广东省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的南粤创新奖团队带头人或个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5.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限名)。

  6.近5年,以作者(含与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所在各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JCR一区)发表论文3篇。

  7.近5年,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且以作者(含与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所在各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来深圳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

  8.近5年,在境外世界大学(见说明5)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圳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9.在境外世界大学(见说明5)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5年被评选为深圳I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10.近5年,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丹麦、挪威、奥地利、西班牙、新西兰的医疗机构或大学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ClinicFellowship)2年以上的人员。

  11.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深圳业从事精算工作5年以上人员。

  12.近5年,获得过国际A类艺术比赛二等奖或国际B类艺术比赛一等奖(见说明7)。

  13.近5年,担任过世界乐团(见说明6)演奏员。

  14.近5年,担任过亚洲乐团(见说明14)声部副演奏员。

  15.担任过港澳台地区乐团(见说明16)指挥、艺术总监、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演奏员。

  16.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7.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且获得风险投资机构(见说明15)轮1000万元以上,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8.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见说明15)核心投资决策团队成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9.近5年,累计获得3项以上国际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

  20.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21.近5年,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且在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主要职务者(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2.深圳市主办的海外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的主要核心成员,且在赛后3年内,在深圳工作或其参赛项目落户深圳(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3.近5年,通过联合国YPP考试(青年人才计划)并曾在联合国总部或下设经济和类分支机构(见说明17)担任P3(中级职位)以上职务3年以上,来深圳工作的人员。

  24.近5年,带领企业获得广东省质量奖且仍在岗的企业质量官。